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报批手续,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拟安排在职教职工(含退休返聘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本、硕、博)于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开展一般性校际交流或学术交流合作的校属单位均须报备相应计划(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河北省人社厅公派项目的师生不需要填写该计划)。
2、学校经过复核后将分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实施总量控制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团组无法办理因公出访手续。
3、请有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的教职工(含退休返聘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填写《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表》并送至所在学院或校属二级单位,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后交至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汇总后的《202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angweiwei@cs-ch.com。
联系人:康玮玮 联系电话:8604309邮箱:kangweiwei@cs-ch.com
注: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国(境)外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长短期访学、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